江苏无锡古建筑玉皇殿变作咖啡店
玉皇殿变身咖啡馆。
玉皇殿也沦陷了!10月9日,友在无锡东林书院论坛发帖称:崇安寺的玉皇殿改成了咖啡店了,并上传了玉皇殿正在装修的。由此,一场古建筑如何保护与开发的话题又在上引起热议。有友说:作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崇安寺玉皇殿如今俨然成了商铺,没有了古建筑的风采。昨天,前往现场进行了一番探访。
玉皇殿变身咖啡店
目前已经对外营业
昨天中午,来到位于无锡闹市的崇安寺景区秦起广场前面的玉皇殿看到,古老的建筑变身为一个咖啡店。走进玉皇殿内,不见古文物的影子,内部的桌椅很是现代,还能闻到浓重的油漆味,据店员介绍,咖啡店开业没几天。
咖啡店依托玉皇殿的横匾,直接将espressomente的英文招牌挂在牌匾下,殿内顶端换上了的吊顶,殿外地平台上三三两两放着桌椅和遮阳伞,休闲味、商业味十足。除了咖啡店外,发现,玉皇殿的其他几个厢房也分别另作他用了,有的成了店,有的作为旅游接待中心。除了建筑的外一块牌子标记这里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外,整体上已经感受不到文物的气息。
不说内部,仅这古色古香的玉皇殿牌匾下方,挂着英文的招牌,就显得特别突兀。路过的游客王小姐直抒意见。
老无锡回忆玉皇殿
感觉被商业化很遗憾
多方了解获悉,洞虚宫玉皇殿,是无锡早期道教宫观,梁大同二年(536)始建于邑东乡胶山,后来荒废了;大约在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 迁建城中崇安寺左侧,易名为洞虚宫。宋时、元明间及万历中,玉皇三度焚毁,三度重建,规模有所增益。到了清咸丰十年(1860)再遭兵毁,全宫毁废。同治十三年(1874)重建三清、灵宫、火神、雷尊(即瞎子阿炳故居)、长生和祖师六殿。光绪三年(1877)道士秦瑞芳募建玉皇殿,位置在如今的公园路16号。大殿坐北朝南,雄峙高耸;四角各建对称观舍,前后两舍间留出天井;合计建筑面积 250平方米。1983年纳入城中公园范围,全面翻修。
据老无锡介绍,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玉皇殿曾一度成为无锡市少年之家(少年宫的前身);文革期间,玉皇殿又成了堆放破四旧时被查抄来的物品的仓库;七十年代,它又成了无锡市文物商店的所在地。在崇安寺第一次拆建改造时,旧时的玉皇殿也被悄然移位,并长期被商家租用,所幸的是,重建后的玉皇殿虽规模不如从前,但风采依旧。1986年7月,无锡市人民*府将玉皇殿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在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具有一千多年历史的崇安寺,目前仅有玉皇殿这一宗教殿堂,但一直被挪作他用,如今又开发成了咖啡店,商业味未免太浓了,这样是不是对文物的一种破坏啊。市民孙先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崇安寺的改造始于2003年。其实,在此之前,不少市民也曾致电本报反映,对于改建后的崇安寺,难觅古刹的踪影,一直觉得十分遗憾。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古建筑,与西式咖啡馆形成强烈的视觉冲突,有关部门是否该考虑一下,这样是否得当?许先生说。
崇安城投公司称:
玉皇殿的开发属于合理利用
对于友质疑玉皇殿变身商铺,崇安城投公司*委书记王飙认为:在对古建筑进行商业利用的时候,遵循了文物保护的原则,没有破坏、影响到文物本身。咖啡馆是借用了玉皇殿这一建筑,没有进行内部装修,只是布置了一下,而且没有明火。国家对于文保单位是允许开发利用的,在开发中只要遵循合理利用的原则,做好修缮、保护,适当商业开发是可以的。王飙认为玉皇殿这种带有休闲,服务型的开发就属于一种合理的开发利用。而对于,牌匾下悬挂着英文招牌这一细节,王飙表示,他也将与崇安寺景区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前往现场查看,有必须的话会督促商家整改。
崇安城投公司*委书记王飙告诉,崇安寺的改造中一直注重体现其社会效益,一期工程完工后,扶持了皇亭小吃、功德林等老字号名店,尤其是修缮了阿炳纪念馆、图书馆钟楼、玉皇殿,组建了二泉映月艺术团、崇安历史文献馆、天韵书社等富含文化气息的载体。崇安寺二期在2009年1月份开始启动建设,崇安寺二期工程景观建设充分打响了书圣王羲之的文化品牌,与一期打造的乐圣阿炳文化品牌交相辉映。
崇安寺地处市中心,寸土寸金,然而在改造中也为文保单位做出很大让步。据王书记介绍, 改造中尽量发挥文保单位的社会效益,如阿炳故居在改造中重点打造品牌效益,公花园、钟楼也在改造中为民所用,钟楼曾一度开发为会所,如今把它收回,成立了展览馆,同时还对外举办一些展览。玉皇殿部分厢房也作为旅游服务点,为市民服务。
市文物管理部门回应:
不能破坏古建筑,已介入调查
昨天拨通了市文广新局的文物保护专家杨建民的电话。杨建民表示,他们已经与崇安区城投公司取得了联系,将派专人前往查看,最终要作出处理意见。如果在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之前已经作为商业用途了,现在它依旧可以具备这一功能用途。杨建民表示,目前,他们正在搜集资料,进行考证。如果可以作为商业用途,我们要看目前的商业利用是否会对古建筑造成影响和破坏,不仅看目前,还要看今后使用中,会不会产生影响。杨建民表示,是否将对古建筑带来破坏是下一步现场查看的重点,现场检查的内容很多,具体看有没有明火、油烟,还要看湿度,古建筑多为木结构,要看今后会不会带来白蚁等等。
杨建民告诉,文保单位有国有的和非国有的两种性质。国有的文保单位要改变使用性质和功能,需要到文保部门报批。另一种是非国有的性质,那只需要经过所有者同意和消防验收,在不破坏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就可以进行商业使用。
在商业使用和文物保护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冲突呢?杨建民表示,在北京、上海也有不少文保单位用于商业用途,在国外,数百年的老建筑用于商业经营场所的更不在少数。其实,如果合理利用,文保单位用于商业使用,更能体现文物的价值,也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有利于文保单位的保护。
一位文保专家则告诉,目前这是一个困局,因为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只规定对文物古建要合理利用,但对于合理利用却没有具体标准。对文物古建的合理利用,本来是文物保护理念的进步,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走了样。一些专家们认为,为尽快获得利益,很多地方在建别墅、开餐馆及会所,将公共文化资源变成了私人经营场所,留下了诸如明火控制不严、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表示,文物古建变身别墅、餐馆,暴露了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的矛盾。(本文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