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下的道德空间有多大
澳门*坛正在经历回归后第二场高官危机。第一次是欧文龙,这一次是陈丽敏,特区*府第2号人物。她的“墓地门”不同于欧的腐败,但同样给市民带来剧烈的冲击。法治的道德空间究竟有多大呢? 临时市*局(现在的民*总署)涉嫌违规批出永久墓地,上司陈丽敏的身边人受益。9年后,在市民举报下检方、廉署介入调查。民署正副职等官员涉嫌阻碍、拖延提交文件,案子过了法定的10年追诉期。检方只得以渎职罪将民署“一哥”等公诉。至于陈丽敏有无参与拖延,终审法院裁定证据不足。陈旋即在*府总部高调开会,称自己涉及的“并非*治问题”、“谈不上所谓的纪律责任”。她还宣称对有关市民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这场会刺激了澳门市民的神经。诸多从*人士参与到公开的口诛笔伐,倒陈的小型集会也接二连三。民间团体的高官民调数据出炉,陈接连出于低谷。 有趣的是,人们不和陈丽敏谈法律,而是谈道德、*治。怎么能因为私人的事情,而堂而皇之地用*府总部来开会?怎么能用*府的法律团队,去研究追究市民的法律责任?过了追诉期才是不能起诉的根本原因,不起诉是否反过来证明被告十分光荣、伟大、正确呢?临时市*局涉嫌违反基本法的土地国有条文非法批出墓地,其上司是否应该负上*治责任? 在法治的环境下,个人决定权受到严格限制。司法上无证据裁定“二把手”违法,行*纪律方面也很难下笔。缺乏高官违纪的证据,肆意启动纪律调查甚至职务变动,这种行为可能遭到上诉甚至裁定非法。 以阴谋论的思维,人们很容易联想到电影里的台词:没证据能拿我怎么样?但是在法治社会里,在基于证据的司法之外,还有很大的道德空间。公众能容纳的道德空间有多大,很多时候取决于当事人。许多时候,高官的一次说谎、违建,也可能引发道德危机,甚至上升到*治空间。 今年立法会换届、明年*府换届。敏感的时间段里,“墓地门”在法律之外的道德空间有多大?这其实才是考验“二把手”能力的时候。南都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