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沃尔玛等超市被查出缺斤少两近30%
新闻发布会现场摆满了经过检测的、有超市预包装的冰冻海鲜。
深圳市消委会11日曝光:沃尔玛、山姆、吉之岛、家乐福等大型超市销售冰冻海鲜时,通过把冰计入净含量等方式来实现缺斤短两。抽查发现,48批次中仅一批次计量准确,平均偏差为-28.99%,即平均每500克冻海鲜,就要少150克。甚至有产品冰和鱼的比例高达1∶1。对此,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 2009年底,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对多家大型商场冷冻水产品计量不足的投诉,部分商品净含量偏差达60%。2010年1月到2月,该会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部分新闻媒体代表、消费者代表、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等深入市场对全市部分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冷冻水产品的计量监督调查,并于昨日公布调查结果。看到,新闻发布会现场摆满了经检测过的、有超市预包装的冰冻海鲜(预包装一般指超市自行分割、称重后进行简单包装并贴上重量、价格标签的商品)。其中大多是鱼翅、海参、象拔蚌、三文鱼、银鳕鱼等高档海鲜。 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共对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分店、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山姆会员商店、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吉之岛海岸城店、深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心城店、深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保利店5家零售企业销售的48批次冷冻水产品进行抽查,其中标明生产企业的有36批次,涉及生产企业11家。 结果显示,48批次产品中,计量合格的仅有一批次,另有12批冷冻水产品,由于检测和判定标准缺失,暂未下结论。47批次不合格品,均为负偏差,即缺斤短两,偏差最大为-61.9%,也就是说,超市标注为一斤的冻海鲜,实际上可能只有四两,而偏差最小的也有-1.42%,平均偏差为-28.99%,即说明上述超市的冻海鲜平均每一斤,就要缺斤短两近3两,而缺斤短两,主要是通过将冰计入商品净含量、不明确标示冰和水分含量等手段实现的。 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抽查样品中,有80%检验批次产品含冰量占总重30%以上。根据GB/T1809-2000《冻海水鱼》及水产冻品的定义,企业在生产工艺上必须镀冰衣或包冰被,该生产工艺意在保证冷冻水产品在贮储、销售过程的质量。据消委会了解,大部分生产企业认为镀冰衣或包冰被的量占总重5%~10%比较合适。 本次抽查中发现,在深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保利店销售,由广州市洋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拉斯加狭雪鱼柳,标注净含量604g/袋,实测净含量304g,偏差300g,即鱼柳净含量与含冰量比接近1∶1,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代表: 监管部门如此回复不负责任 消费者代表罗先生在新闻发布会后明确对各媒体表示:对市场监督局的如此回复很不满意。 罗先生认为,作为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就此事给公众一个明确交代:到底是要求商家将产品下架?处罚商家?赔偿消费者?还是其他处理方法?罗先生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回复含糊其辞,是对市民不负责。 消费者投诉 4个月未果 罗先生还告诉,冰冻海鲜缺斤短两的问题,很多市民都很关注。他本人更是在2009年11月初,亲自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递交了一份《家乐福超市 冷冻水产品 的调查报告》,等了两个月没有回复后,他又向市场监督局监察处写信反映情况,但至今未得到回复。 他在这封信中写到: 可时至今日我仍然没有等到任何回应!家乐福超市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还在延续!从稽查大队受理至今已过去一个多月,期间我也多次打电话和上门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得到的答复都是我们会尽快安排,而且明显可以感觉到对我一再追问他们的工作比较反感。做为一个热心检举不良现象的市民,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对稽查大队的工作态度感到质疑,对稽查大队的工作职能表示质疑。这是对广大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漠视!也是对不良商家欺诈行为的纵容!也是行*执法部门的不作为!12月6日的《深圳特区报》做了,12月8日、12月10日,深圳卫视的《深视新闻》也做了相关披露,广大消费者也在期待我们行*执法部门的行动。为什么我们的人民公仆仍然视而不见呢?
消费者算账 一份冰卖98元 仔细查看了新闻发布会现场陈列的计量不合格冻海鲜。其中由广州市海鲸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吉之岛海岸城店销售的水盆翅,标注净含量为529克,实测净含量是275克,比标注少了263克,偏差率达48.88%。以标注的每公斤376元的价格算,仅这一份水盆翅,超市就白白的多赚消费者98.88元。 一位消费者代表惊叹说: 鱼翅贵,冻鱼翅的冰也贵啊?这一份冰就卖近一百块?一年下来,得坑消费者多少钱啊!
消委会分析 冰衣计入净含量蒙消费者 消委会分析了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是零售企业现场出售的冷冻水产品把冰衣也计入商品净含量。这与《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净含量的定义和要求不符。 二是生产企业对冷冻水产品包冰衣量过多,计量上缺斤短量,而实际上消费者不易察觉。 三是部分标签对净含量表述不符合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要求,必须标示净含量。本次抽样发现,部分标签将净含量表述为 重量 、 净重 ,不符合标签标注要求。 消委会支招 包装完好可退货 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将上述情况告知各有关商家,但至今没有得到他们的任何回应。 按照相关规定,他们至少应该将商品下架,停止侵害消费者的行为。 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 虽然商家还没有回应,但消委会并不会停止为消费者维权的行动。该会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上述产品,只要留有购物小票、包装完好,就可以依法要求商家退换货和赔偿,消委会也可受理此类投诉,协助消费者维权。 消费者要求 用超市非法所得建公益金 罗先生关注超市冻海鲜缺斤短两问题已经很久。针对这些超市的违法行为,罗先生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核查,还消费者一个纯净的市场环境。同时,他希望各有关超市立刻停止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将相关商品全部下架,并通过媒体向广大消费者道歉。 他还希望各超市通过自查,主动将近几年的相关违法所得作为公益基金反馈社会,至于违法所得的计算,可以以近几年所有冷冻水产品总销售额的15%计。同时,他要求超市将他本人为调查取证而购买的商品全额退还,并依法赔偿。 如何处理涉事商家?昨日,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反复追问,始终未对此问题表态,只是说 希望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 。对此,现场的消费者代表表示,如此回应, 很不负责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消费者要自我保护 晶报:对于此次发现的这些问题海鲜和涉事商家,会做出怎样的处理,是否会处罚? 市场监管局:今后我们当然会发现一单,查处一单。我们一直高度重视(这类事件),去年,我们还深入超市现场,对定量包装和非定量包装食品开了过专项检查,并拟出台相关的监管办法。 晶报:那么这次的涉事商家如何处理? 市场监管局:这些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 晶报:这次发现的涉事商家该怎么处理呢? 消委会负责人插话说:相信市场监管局一定会高度重视,他们回去汇报局领导后,一定会做出妥善的处理。 南方:预包装海鲜缺斤少两是老问题了,几年来一直有媒体不断报道,为什么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是监管上有什么困难吗? 市场监管局另一位代表:2009年开始,我们接到比较多这类投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类似冰冻海鲜这类食品,不能 裸装 上市销售,必须要预包装,这是为了食品安全考虑。预包装的冰冻海鲜,其合理的水分含量应该是多少?目前相关规定中,冻鱼有严格明确的规定,但是冻海参等其他很多海鲜,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所以执法缺少检测细则和检测方法。当然,这不能成为商家缺斤短两的理由,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对商家(明示净重)的责任都是很明确。今年3 15前后,我们就会出台相关的检测细则和办法。 (来源:深圳新闻) 相关报道:深圳沃尔玛等大型超市被查出缺斤少两近30% 深圳市消委会12日披露的2010年预包装冷冻水产品计量调查报告显示,沃尔玛、家乐福、吉之岛等大型超市销售冰冻海鲜时,把冰计入净含量,缺斤少两近30%。 在深圳市消委会抽查的48批次冷冻水产品中,47批次样品均为负偏差,偏差最大为-61.9%,最小为-1.42%,平均偏差约-29%,即消费者每购买500克冻海鲜,实际重量就要少150克,甚至有产品冰和鱼各半,48批次中仅一批次计量准确。 深圳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部长梁超美说,去年底,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对多家大型商场冷冻水产品计量不足的投诉,部分商品净含量偏差达60%。为此,深圳市消委会组织人员对部分有冷冻水产品销售的商场进行了前期摸底调查,并根据前期调查情况结合消费者投诉进行了本次抽查。 抽查发现,在家乐福深圳某门店销售的阿拉斯加狭雪鱼柳,标注净含量604g/袋,实测净含量304g,偏差-300g,也就是阿拉斯加狭雪鱼柳净含量与含冰量比接近1:1。 根据国标有关冷冻水产品的定义,企业在生产工艺上必须镀冰衣或包冰被,该生产工艺意在保证冷冻水产品在贮存、销售过程中的质量,一般认为镀冰衣或包冰被占总重5%-10%,冰重接近30%甚至冰鱼各半的情况,显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梁超美说。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深圳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生产企业应在冷冻水产品镀冰衣前确定净含量,防止将缺秤短量的商品销售给消费者。沃尔玛等销售企业应准确、客观告知消费者产品的含冰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深圳市消委会建议*府监管部门尽快制定针对冷冻水产品销售的指导意见,规范冷冻水产品的计量标注行为。 (新华 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