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提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项(涉及个单位或地区)。
现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年2月23日至年3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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